1.招标人: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南方电网2025年第四批无人机设备及相关附件框架采购项目。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固定翼无人机、无人机吊舱、无人机机巢、无人机地面配套设备等物资。本次只对标的3:固定翼无人机设备及相关附件(固定翼无人机)标包1:固定翼无人机设备及相关附件(固定翼无人机)进行二次招标。
4.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招标分类:框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在招标公告、框架采购协议承诺各标包的采购金额详见标的清单中的概算金额,采购金额允许上限为概算金额的150%,下限为概算金额的80%。
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所有标的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
(3)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4)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框架有效期内,可适时根据业务情况开启新一轮采购,新一轮采购不影响本框架招标项目的继续履行;如之前批次采购内容未到期或未到量,则顺延至之前批次到期或到量后开展本批次采购内容。)
7.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品类/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来源:南方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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