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2024年框架招标
(无人机集群智能巡检通信装置)
(招标编号:CG0300022001667141)
广东电网公司2024年框架招标(无人机集群智能巡检通信装置)(招标编号:CG0300022001667141),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广东电网公司2024年框架招标(无人机集群智能巡检通信装置)
1.2.招标编号:CG0300022001667141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采购模式:框架
1.6.项目类别:货物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备注:
(1)“√”表示该标的物组织开展该项工作,“×”表示该标的物没有组织开展该项工作。
(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终报价(含单项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标包单项报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最高限价表》。
(二)项目概述:
广东电网公司2024年框架招标(无人机集群智能巡检通信装置)招标,本次框招含无人机集群智能巡检通信装置共1个物资品类。
(三)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适用范围:
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不含广州供电局)的所有项目,前述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所招物资对应的电压等级,投标人若中标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无条件供货,不得再提出异议。
(五)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南方电网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的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该单位自本单位上一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6.框架协议终止后,招标人不再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
7.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8.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9.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0.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11.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六)网络安全审查:
根据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要求,经招标人预判为需要向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的产品或服务,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有义务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所需申报材料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 3 个工作日内提供,并不得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产品和服务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后方可确定中标人,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取消中标资格。凡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视作承诺上述事项,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产品和服务因没有通过网络安全审查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因未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义务(包括不配合审查、故意隐瞒、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而造成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招标人保留追究责任权利。对于涉及网络安全的标的物,投标人应承诺所采用的元器件符合国家网络安全审查要求。
、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1)无人机集群智能巡检通信装置:
①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②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③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④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及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⑤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
(2)凡属国内产品,原则上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
(3)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4)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投标人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或进口的散装部件应制定验收或检验标准。
(7)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8)投标人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商务资格:
业绩要求:近5年(投标截止日期前60个月)具有所投物资品类至少1份合同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支撑材料。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登录网址:)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08日18时00分00秒至2024年01月15日18时00分00秒,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 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及业务说明操作指引》,其具体下载路径为:/down/1200297623.jhtml。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中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2.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在规定的发标时间内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勾选需要投标项目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确认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需在系统确认成功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金额详见本公告的项目概况,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重要提醒: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的。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及业务说明操作指引》(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递交响应文件,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进行报价活动,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尽早(至少预留2-3日)办理数字证书,通过现场办理或加急网上办理,如有问题联系4008-100-100。
(3)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的采购项目,所需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中下载。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及业务说明操作指引》《电网管理平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操作部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 U 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4年01月08日18时00分00秒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01月29日09时00分00秒
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异议
7.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5楼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7.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7.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7.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7.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其他公告内容
无
业务监督
单位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电子邮箱:gylts@gd.csg.cn
联系电话:020-85126187
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业务经办人及咨询电话:熊工?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供应链集团)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龙小姐、庄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7594、85125332、8512171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3.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8日
本文来自南方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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