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防灾应急

云南能源监管办扎实开展汛前电力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24-06-04来源:云南能源监管办

云南能源监管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部署,针对云南区域特点和季节性规律,齐抓共管,汇聚合力,建立机制,强化督导,扎实做好汛前电力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齐抓共管,周密部署汛前电力安全自查督查。联合省能源局印发通知,部署云南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督促企业深入开展自查并做好隐患问题整治;联合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赴普洱、迪庆等4州(市)7座水电站生产一线开展现场督查,发现问题隐患101项,向地方电力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印发监管意见书、整改通知书9份,督促责任落实,确保整改闭环。


二是强化“两项机制”,高效推进风险隐患防范化解。严格落实“周报告、半月会商”两项机制,按日跟踪指导500千伏镇荣甲线部分塔段地质沉降风险隐患治理情况,针对“N-1”阶段实际情况提出5方面监管要求。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永久迁改工程于5月26日顺利投入运行,该风险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三是强化精准帮扶,持续提升水电站大坝安全水平。深入推进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实施月度督导机制,联合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一对一”服务指导国家重大工程白鹤滩大坝首次注册准备工作,长江电力和三峡集团大坝中心组建专项工作机构,有序组织开展注册准备;联合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搭建“1+4+1”结对帮扶平台,建立实施月度会商机制,精准帮扶4座乙级大坝水电企业加快安全提升和大坝注册升级。


四是强化应急处置,科学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密切跟踪关注并及时转发强降水、大风、雷暴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常态化督促企业做好山火防范、防洪抗旱、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预案备案各项工作,督促指导电力企业妥善应对云南区域4月份发生的3起地震灾害,高效确保云南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下一步,云南能源监管办将继续会同地方电力主管部门,加大安全督查力度,全力做好省内电力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各项工作,确保防汛抗旱、迎峰度夏期间云南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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