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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志远:提升配电网承载能力和管控水平 促进多主体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4-04-03来源:国家电网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紧扣新形势下电力保供和转型目标,全面提升城乡配电网供电保障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推动配电网在形态上从传统的“无源”单向辐射网络向“有源”双向交互系统转变,在功能上从单一供配电服务主体向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平台转变,以配电网高质量发展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打造高水平装备体系

助力构建新型配电系统


我国配电网覆盖范围广、设备种类多,数量规模大,技术经济性要求高。新型源荷的大规模、广布点接入又对配电网设备的柔性化、智能化水平提出了高要求。《意见》指出,要提高装备能效和智能化水平,到2030年基本完成配电网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

深刻领会并落实《意见》要求,要逐步打造高水平的柔性化、智能化配电网装备体系,助力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的新型配电系统。持续开展配电设备节能提效改造,有序淘汰低能效配电变压器,全面提升能效水平。加大柔性互联、交直流耦合、负荷柔性调控、微电网等技术研究,结合场景差异化需求研发功能复用性强、技术经济性高的新型装备,支撑主配微多层级坚强灵活网架构建和源网荷储协同控制。有序开展新技术新装备试点应用,逐步扩大应用范围,推动典型场景装备配置标准化,打造高水平柔性配电装备体系。


建设坚强灵活电网网架

实现新型源荷高效承载


“十三五”以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续加大配电网投资力度,实现了以县为单位的大电网全覆盖。但由于我国配电网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大,局部地区仍存在薄弱环节。《意见》提出“适度超前规划变配电布点,优化电网设施布局”“开展交直流混合配电网、柔性互联等新技术应用”,旨在打造坚强灵活的电网网架,夯实电力保供基础。《意见》还分别针对分布式新能源、电动汽车、新型储能等新型源荷提出了有针对性加强配电网建设、建立配电网承载力的信息发布机制,以及引导分布式新能源、充电设施等有序开发、合理接入等意见。


全面落实《意见》要求,要着力打造坚强灵活电网网架,支撑新型源荷的大规模接入和消纳。建立健全配电网承载力动态发布机制,开展分布式光伏发展的“饱和态”预测,加强源网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建设配电网,加快薄弱地区配电网补强。逐步构建多层级柔性互联的配电网架构,全面提升消纳能力,在低压侧构建交直流混合配电网,提升低压配电网承载力,实现源荷就地消纳;在中压侧开展线路柔性互联,支撑光伏发电出力直接向负荷中心传输,促进就近匹配消纳;在高压侧探索低成本高可靠柔性互联技术方案,力争源荷广域匹配消纳。


建立营配调协同体系

支撑新型源荷有效管控


近年来,迅猛发展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型储能、充电设施等新型源荷广泛接入各级配电网,但其数字化管控程度、依托管控平台存在不同。《意见》提出,“创新应用数字化技术,加强配电网层面源网荷储协同调控”“加强配电网调度智能化建设和信息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针对分布式新能源发电的调控,提出“建立源网荷储协同调控机制,不断完善新能源功率调控机制”“加强分级分层控制,强化分布式电源管控能力”;针对新型储能的调控,提出“建立健全新型储能调控制度和调用机制”。


全面响应《意见》要求,要构建配电自动化、调度自动化、用电信息采集等系统协同的云边端调控体系,支撑分布式源荷的有效管控。构建配电自动化系统融合终端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集中器相互补充的数据采集体系,并由实时量测中心汇聚全量中低压新型源荷量测数据。依据大电网调峰和台区边缘自治不同需求采取差异化的调控方案。制订涉控业务的安全管控策略,形成营配调各专业信息跨大区共享的数据分类分级防护体系,保障数据安全。持续推动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上和容量在6000千瓦及以上的储能系统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推动用户侧储能接入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应采尽采。


促进多方共赢新业态发展

形成可持续商业模式


针对配电网中大量涌现的多主体和新业态,《意见》指出,“鼓励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车网互动等新业态创新发展”;针对交易机制提出“明确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新主体、新业态的市场准入、出清、结算标准,研究设计适宜的交易品种和交易规则,鼓励多样化资源平等参与市场交易”等具体意见;针对电价机制,要求“建立健全电动汽车居民充电桩分时电价机制”“电力现货市场持续运行地区,推动根据现货价格信号动态调整峰谷时段划分”“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


落实《意见》要求,要全面完善市场机制、电价政策、交易规则等,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推动各方合作共赢。健全新兴主体市场参与机制,明确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市场主体准入、申报、出清、结算机制,逐步丰富交易品种、完善交易规则。优化电价政策,扩大峰谷电价适用用户范围,合理拉大峰谷价差,根据现货价格信号动态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引导各类主体主动参与调节。完善成本分摊机制,优化电能量、调节、容量和绿色价值的价格形成与传导机制设计,依据“谁受益、谁承担”原则,将系统成本和收益在所有市场主体中公平合理分摊、共享。


(作者单位: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电力电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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