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
根据文件规定: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企业;违规建筑的项目等将被重点限制。
文件详情如下:
相关解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答记者问
问
《办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
2011年,为应对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偏紧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各地方和电网企业结合实际出台了具体操作办法,在降低高峰时期用电负荷、保障民生及重要用户用电、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供用电秩序平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带动全国用电负荷特别是居民用电负荷的快速增长,全国范围内夏季、冬季用电负荷“双峰”特征日益突出,极端气候现象多发增加了电力安全供应的压力,具有随机性、波动性、间歇性特征的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接入电网对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带来新的挑战,同时社会各方面对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要求不断提高,迫切需要兜牢电力安全保供的底线。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电力供应保障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用电需要,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以来,结合全国电力负荷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内涵,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在《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基础上研究修订了《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
问
《办法》有哪些调整?
答
《办法》结合能源电力安全保供新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流程,做实做细电力负荷管理工作。《办法》主要修订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负荷管理内涵。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要求,电力负荷管理要发挥双重作用,一方面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另一方面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升用能效率,其主要包括需求响应、有序用电等具体措施。
二是强化电力负荷管理科学性和规范性。《办法》从实际操作角度,统一、规范电力负荷管理责任主体权责、组织实施流程等方面具体要求。需求响应方面,目前市场化需求响应已成为电力保供的重要措施,结合全国多地需求响应具体实践,进一步规范了需求响应实施流程、职责分工。有序用电方面,强调坚守民生用能底线,强化有序用电方案的合理性,规范有序用电全流程。
三是强化技术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电力负荷管理执行监测,推动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为更好推动电力负荷接入系统和调用奠定基础。
问
《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办法》共包括总则、需求响应、有序用电、系统支撑、保障措施、附则等6章44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办法》的电力负荷管理内涵、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实施主体等内容。
第二章为需求响应。明确了需求响应职责分工、执行程序和资金来源等内容。
第三章为有序用电。明确了有序用电方案编制、启动条件、组织流程、违规责任等要求。
第四章为系统支撑。明确了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功能定位,以及系统建设、运维、安全管理等要求。
第五章为保障措施。强化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要求加大宣传培训和总结评价力度。
第六章为附则。明确相关名词的定义,以及《办法》的解释权归属和施行时间。
问
如何推动《办法》有效落实?
答
《办法》提出了电力负荷管理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持续跟踪电力负荷管理落实进展,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国电力负荷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指导。各地要推动电力负荷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电网、用户三方协同联动作用,切实维护电力系统安全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办法》明确了需求响应、有序用电工作要求和实施程序,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电力负荷管理工作体系,组织各方主体做好负荷管理实施工作。各地要坚持底线思维,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能用而无备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有序用电方案,严格保障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
三是做好分析总结评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加强监测指导,做好对电力负荷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动态跟踪,每年组织各地、电网企业对电力负荷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同时,及时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各地电力负荷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图读懂|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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