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新疆乌鲁木齐供电公司联合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4家单位制定并签发了《乌鲁木齐市简化用电报装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流程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简化办电流程、压缩办电时间、降低办电成本,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细则》适用于10千伏及以下用电报装涉及的电力接入工程(不包含高压高危、高压双电源、高压专线等重要客户),以及因电力客户接入需新(扩)建的公共电网工程。
《细则》明确了接入工程审批事项清单、免予审批部分接入工程相关许可,允许符合条件的接入工程实行审批承诺备案制。
根据《细则》,免审批制和承诺备案制工程的客户提交资料审核合格后,当日取得相关部门回执,次日即可实施电力接入工程。各部门取消事前审批后,将从施工现场管理、质量验收等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承诺内容兑现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规范。